撿拾漂流木 合法申請即可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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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拾漂流木 合法申請即可

2011年01月10日
摘錄自2011年1月10日自由時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宜蘭三面環山,每年颱風過境河口、海灘總會堆滿了數量可觀的漂流木,但官方為了怕有心人士走旁門左道不法牟利,在開放民眾撿拾漂流木方面多有限制,但縣政府表示,其實縣府很歡迎、鼓勵民眾撿拾漂流木並再利用,但前提是一定要經過合法申請程序。

縣府農業處林務科長張素蓉說,基本上颱風過境後,縣府都會開放一個月的時間讓民眾撿拾,之後便會交由土地權責機關處理,開放撿拾有時間限制是怕有人故意將價值高的木材就近隱藏,之後再伺機運走圖利。
至於非開放撿拾期間,民眾只要依規定提出申請並得到許可,便可在專人陪同下撿拾漂流木,縣府也樂見這些漂流木經過加工處理之後,成為有經濟價值的藝術品或商品。

林務局羅東林管處處長林鴻忠表示,像是紅檜、扁柏、香杉等貴重木材屬於國有財產,在颱風等災害發生之後,這些貴重木材會先檢定出來交由縣府保管處理,之後再開放給民眾撿拾,其他時間無論是學校、社區、機關團體或個人,因為舉辦活動所需,或者是製作藝術品等因素,都可提出申請後撿拾漂流木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