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能大戶投資 門檻擬提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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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能大戶投資 門檻擬提高

2011年02月14日
摘錄自2011年2月13日經濟日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14日將針對經濟部提交的「能源政策環評報告」舉行公聽會,一旦通過能源政策環評,此後落腳台灣的重大投資案都必須適用較高環保要求,一些「耗能大戶」在投資前,必須取得經濟部核發能源使用許可。

經濟部近期已完成鋼鐵、石化、能源三大政策環評,鋼鐵、石化早前皆已完成公聽會程序,能源場次排定14日。

公聽會程序結束後,政策環評報告書還將送入環保署專案小組會議,之後再送環保署環評大會通過。

政策環評與個案環評不同,環保署僅具「徵詢權」,最後定案版本是由行政院決定。

官員說,經濟部傾向針對「耗能大戶」,即油、電等資源使用量超過一定門檻者,要求在投資前必須先取得使用許可,「業者必須採用最佳可行技術(BAT),證明生產是有效率的,才有可能取得能源使用許可。」

在上周舉行的石化公聽會中,經濟部估算了未來15年國內合理的乙烯自主率,由此可推敲國內還可容納的重大石化建設案;能源政策環評則估算未來十年國內能耗使用與效率目標,以及國內合理需求的電力、天然氣與再生能源等建設。

在石化政策環評報告中,經濟部設定三套2025年時的國內乙烯年產量,分別是659、559與527萬公噸,均可容納國光石化一期,但即便有「國內最後一個大型石化案」之稱的國光石化案完工,國內仍將面臨乙烯需求缺口。

農曆年前,環保署曾就「縮小版」的國光石化案,舉行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要求國光石化再補件,一般預料,環評結果可在3、4月明朗。

官員說,石化政策環評雖可容納國光石化一期,但二期日後若要蓋,需符合總量管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