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務院批准 《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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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務院批准 《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

2011年02月20日
摘錄自2011年2月19日新聞中心-中國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18日透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已被國務院正式批復,成為中國第一個「十二五」國家規劃。《規劃》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減15%。

周生賢表示,國務院已要求各地政府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項目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於2011年6月前,完成本地區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

未來,中國將禁止在重要生態功能區和因重金屬污染導致環境質量不能穩定達標區域新建相關項目。 制定並實施重點區域行業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自2009年以來,中國已連續發生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屬污染事件。對於重金屬污染的高發態勢,各地不能用 「歷史遺留」的理由來掩蓋當前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應抓緊全面啟動《規劃》,對於重金屬問題要從嚴從快地處置,決不能遷就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