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土場未分類 環局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三星堆土場未分類 環局開罰

2011年03月05日
摘錄自2011年3月4日聯合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宜蘭縣三星鄉咸臨土方堆置場遭地方民眾檢舉經常傳出異味,3日宜蘭縣議員李志鏞會同縣環保局、建設處和三星鄉清潔隊前往稽查,發現部分營建廢棄物未分類,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辦法」對業者開罰6千至3萬元。

該場區在陽光曝曬下,發出陣陣惡臭,影響村民生活品質。3日稽查過程中,李志鏞要求業者立即開挖,檢驗土方內部是否存有營建廢棄物;業者派怪手挖掘,露出不少疑似營建廢棄物,由於堆積許久,很多廢棄物已無法辨識。

縣環保局表示,當場發現廢輪胎、塑料品等未分類清理的廢棄物,將依法開罰。業者對此不願多談。

建設處表示,土方堆置場主要做為堆放土石方與營建混合物,現場發現大部分是營建混合物,僅少數輪胎皮存留,可能是早期殘留廢棄物,將依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視廢棄物存留比例,對業者進行處分。建設處呼籲,土方堆場應重視分類,定期做好廢棄物分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