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爐石鋪路 環局:廠商未申請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廢爐石鋪路 環局:廠商未申請

2011年03月09日
摘錄自2011年3月9日聯合新聞網嘉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嘉義縣政府發包在民雄鄉興建的汙水處理場,被反汙水場自救會檢舉工區鋪設有害廢棄爐石,縣環保局長沈弘文8日實地勘查,指出廠商傾倒廢棄爐石未事先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環保局人員也現場採樣,將送驗是否為有害物質後依法處理。

民雄反汙水場自救會長陳鎮欽等人表示,日前看到十多輛砂石車在汙水場工地傾倒泥土,原以為是砂石級配,近看卻是疑似廢棄爐渣、爐石等物品,估計傾倒量超過400公噸,村民們到場質疑,廠商趕緊派車把部分廢棄爐石載離。

沈弘文向聚集的數十名自救會人員及縣議員林于玲表示,現場廢棄爐石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依規定必須事先申請才可進場傾倒,經查施工廠商並未獲得許可,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沈弘文說,傾倒的廢棄爐石是否含有有害物質,已採樣送驗,結果最快2周可以知道,如是有害物質,將追究責任,已要求廠商在工區適當地點鋪設不透水布,將鋪設的廢棄爐石刨除後集中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