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並沒有就核廢料處理達成協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兩岸並沒有就核廢料處理達成協定

2011年04月01日
摘錄自2011年3月30日美國之音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台灣電力公司並沒有和大陸方面正式商談過核廢料處理的議題,更沒有達成相關協議。

根據壹週刊報導,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陳貴明和副總經理徐懷瓊曾經3度前往中國北京,和中國核工工業集團高層進行會面。

報導指出,雙方主要是洽談台灣核廢料貯存到中國的問題,目前已經獲得了大陸方面的善意回應,同意將台灣的核廢料運往甘肅蘭州處理。

對此,台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徐懷瓊在立法院表示,的確和大陸方面接觸過,並且評估過相關的法律問題,不過,雙方並沒有達成任何結論。

在野的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反對將台灣的核廢料送到中國處理,因為這是不好的行為,也違反了巴賽爾公約。

葉宜津委員還指出,台灣目前的核廢料貯存在離島蘭嶼,不過,台灣政府也答應當地居民,未來這些核廢料還是會移到別的地方,也就是說,台灣的核廢料將何去何從,仍然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台灣面積很小,核廢料放在哪,民眾都不安心,臺電公司多年來一直和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接觸,希望能找到面積夠大、也有能力處理核廢料的地方。

中國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兩岸專業機構在核能安全技術方面的交流渠道一直是暢通的,雙方如果對此有需要,也都可以提出來,討論溝通。

范麗青還表示,兩岸面對自然災害頻頻發生,當然很有必要攜手合作,共同防禦。不過,針對台灣核廢料送往大陸處理的問題,她則表示,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