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災民集體搬遷 日本政府擴大補助範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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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災民集體搬遷 日本政府擴大補助範圍

2011年06月07日
本報2011年6月7日綜合外電報導,林菁香編譯,翁御棋審校

日本311地震災情(照片節錄自朝日新聞社、西畑志朗撮影)國土交通省為了鼓勵東日本大地震的災民辦理集體遷居,已決定由政府來負擔遷移醫院、學校及超市等商業設施所需的大部分之費用。之前政府只有針對住宅補助遷居費用,但為了推展於安全地區打造新城鎮的活動,今後將擴大補助的範圍。

日本政府計劃修訂防災集團遷居促進特別措施法規,並列入今年夏天即將編制的第二次補正預算案內。若該預算案成立,不僅是東日本大地震而已,其他大規模災害發生時也可適用本案。

受害的自治體在政府的同意之下,將極有可能遭受2次災害的地區指定為「遷居促進區域」,並鼓勵居民們(10戶以上)搬遷至其他的地區。依據現行的法令,政府針對受災區的土地購買費用、移居地的住宅用地建造費用、購買新居時的房屋貸款利息等為對象,支付自治體補助的金額之3/4的費用。此外,包含以地方交付稅負擔的自治體之貸款在內,實際上9成以上的費用皆由國家負擔。新潟県中越地震過後,共計有115戶的居民進行遷居,自治體支付給每一戶的費用超過1千萬圓以上。

本次補助的對象將擴大到醫院、特別看護老人院等福利設施及含私立學校在內的教育機關。國土交通省將和財務省協議關於這些設施的遷移費用,政府的負擔比率也比照住宅的9成以上來辦理。本次的震災中約有11萬戶的住宅全毀,假設其中1成的住戶辦理遷居,那麼光是住宅的費用,預計會達到1千億圓以上的補助事業規模額度。

國土交通省自5月份起於青森、岩手、宮城、福島等6縣62個市鄉鎮開始著手調查因海嘯侵襲而淹水的城區。並將各區域分類成只要做好防災工程便可安心居住的地區,或該移居的地區等類別,預計8月左右就可將該調查結果提送給相關自治體。自治體會參考該結果規劃城區的復甦計劃。

菅內閣內部提出削平高處(如小丘陵地等)以便進行集體遷居的想法。唯此案需要實施浩大的工程,且國土交通省幹部表示如此一來「遷居費用一定會大幅增加」。甚至有人認為這樣會導致補助事業規模攀升到數千億圓的程度。

※新聞來源:朝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