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評分單位: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我們認為:
政策方向是正確的,也增加了很多下水道;但也應檢討,都市是可以用下水道解決污水的問題,但不見得在所有地方,下水道都是唯一改善污水的辦法。
在環境保護的角度,我們也關切再利用,例如中水回收的問題。
定義與說明:
污水處理率係指污水已納入處理比率,其計算公式為:污水處理率=污水處理戶數/全國當量戶數。污水處理戶數(含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專用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戶數);全國當量戶數(全國人口數/每戶平均人數,目前每戶暫以4人估計)。
污水下水道建設係將生活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成符合國家標準之水質後再排入河川或海洋,可有效減輕水域水質污染,進而恢復河川生機,攸關人民生活環境品質,為統合水域治理之重要一環。而污水下水道為國家重要基礎建設,需長期挹注經費,投入相當人力加速推動,除可改善民眾生活環境及保護水域水質,更有效利用回收水及污泥等下水資源,創造永續水循環水道環境。
比較:
年度 |
年度污水處理率 (%) |
96 |
39.48 |
97 |
43.48 |
98 |
48.66 |
※出自: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
※ 本系列主要依據2010年底發布的「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評量結果,但先不論數據迷思,指標時間已時隔2年,因此是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這是本會的首次嘗試,從面向、議題及指標三層次架構,其中面向12項、議題41項、指標90餘項中,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