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注水排毒素 青島生豬屠宰前需靜養半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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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注水排毒素 青島生豬屠宰前需靜養半天

2012年01月05日
摘錄自2012年1月5日中國廣播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青島市近日出台生豬靜養待宰管理新規,嚴格生豬進場、宰前、屠宰各環節管理,保障肉品質量安全。

新的生豬靜養待宰管理制度是在商務部有關標準的基礎上進行細化和重申,旨在嚴格規範和控制屠宰企業生豬進場、宰前、屠宰各環節,不給私屠濫宰和生豬注水等違法行為以可乘之機。而且如果生豬靜養待宰時間不夠,進場之後迅速宰殺,可能對肉品產生不良的影響。

這個制度還規定,在生豬靜養的12小時裡,屠宰場要實行封閉式管理;生豬靜養期間停食,宰前3小​​時停止餵水,保持自然靜養狀態。各生豬定點屠宰廠(點)每日要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生豬靜養待宰和屠宰情況。對違規者,將按照相關規定的上限予以重罰。

制度推出後,青島13家入市備案的生豬屠宰企業迅速作出反映,青島最大的肉製品企業青島萬福集團部門經理王元明告訴記者,目前,企業是通過分圈管理和擴大存欄生豬儲備量等措施,嚴格落實靜養待宰制度,因為隨著​​節日消費對豬肉需求量的增加,萬福集團也提前購進原料毛豬,儲備存欄的豬多了,從而也確保了每頭豬都能達到靜養狀態。

青島市商務局蔬菜辦副主任欒堅表示,青島市商務主管部門通過駐場監管和區市交叉檢查等方式嚴格肉品質量監管,現在靜養待宰時間達到12小時以上的定點屠宰場達到90%左右,下一步針對靜養待宰時間不夠的問題,商務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對拒不執行靜養待宰制度的企業要採取停業整頓的措施,確保百姓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