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越域引水 環團請馬總統兌現停工承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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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越域引水 環團請馬總統兌現停工承諾

2011年09月23日
本報2011年9月23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環保署23日審查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提出的「曾文水庫越域引水環評結論變更」,上一次審查是8月25日,審查結論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

由於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在八八風災時疑似造成小林村滅村,行政院於2009年9月28日要求水利署停工,以10年時間觀測災後改變再決定是否繼續施工,環保團體認為10年觀測期未到,水利署變更環評結論且急著動工,不具正當性。

水利署南水局主任工程司林元鵬在上次審查時表示,工程變更目的是為了防災補強,不涉及曾文越域引水工程復工,總工程3.6億元。八八災後造成隧道部分擠壓變型,地質參數改變,最大總外壓約0.64MPa(壓力單位),原設計的馬蹄型斷面第H級內襯砌設計最大荷重0.71MPa,只略符合需求,改成圓形斷面可荷重1.00 MPa,結構安全性比較好。

不過這項工程消息傳出後,也引發當地民眾疑慮,一位民眾表示,死了500人還不夠嗎?到底要死多少人政府才會認清這是大自然反撲?已奄奄一息的山脈又要統一刀,再來一個絕地大反撲我們承受的了嗎?馬總統兩年前在佛光山安置中心面對千餘位災民宣布曾文越域引水永久停工算什麼?

水資源保育聯盟:停止審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22日發表聲明要求環保署停止審查,因為2009年8月馬英九總統已公開表示越域引水工程已經停工,不會再施工,要求馬總統兌現承諾。

另外聯盟表示,草蘭溪隧道近西口於施工中曾發生氣爆引發意外,但水利署又要在此隧道施工,將馬蹄形引水管改為圓形引水管,雖縮短工期,但後續維護不易,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5項: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者,「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但水利署卻以「修正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已涉違法。

上一次8月25日審查時也有環評委員提出相同看法,但後來主席李培芬並未要求水利署重做環評或提出環評差異分析。

至於旗山溪及草蘭溪的曾文越域工程棄土堆置場,是否為造成小林滅村、以及曾文水庫及上游河床淤積的主因,水資源聯盟要求政府釋疑。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位於高雄市桃源區、那瑪夏區、嘉義縣大埔鄉,工程包括荖濃溪攔河堰及附屬工程、東隧道工程、旗山溪跨河工程、西隧道工程、草蘭溪出流既輸水工程等等。2003年通過環評,98年八八風災工程重創,外界質疑是小林村事件主因。

行政院於2009年9月28日核定「維持停工狀態」,2010年行政院又復核第一階段五年方案,在草蘭溪辦理防災安全措施。水利署因此提出西引水隧道工程改變。

林元鵬表示,曾文水庫的庫容量大,但因水量不足利用率低,因此想到從高屏溪支流的荖濃溪、旗山溪越域引水到曾文水庫,每天可增供60萬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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