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告全面回收塑膠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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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全面回收塑膠袋

摘錄自5月2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塑膠袋限用政策放寬,民眾在小吃店也可使用薄塑膠袋。1日起,環保署在13縣市試辦塑膠袋回收,預計年底可回收2800萬個塑膠袋。若成效良好,將公告為強制回收項目,不配合就開罰。

配合限塑政策調整,5月1日起第一波放寬第六類店面餐飲業可提供薄塑膠袋給消費者。環保署並徵詢全國25縣市,有13縣市願意試辦塑膠袋回收,其中11縣市全面試辦,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台中縣市、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宜蘭縣,高雄縣和彰化縣採部分鄉鎮市先開辦。

塑膠袋及購物用塑膠袋等產品,材質以PE、PP、PVC為主,我國每年消費型塑膠袋使用量約10.5萬噸,其中購物用塑膠袋每年約6.5萬噸,估計約近200億個,平均每人每天約使用2.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