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制定的「農業基本法」
還記得2008年馬英九先生在選總統時,國民黨表示同意當時台聯黨及民進黨所提出的「台灣農業基本法」,但上任之後,擁有3/4國會實力的國民黨卻似乎忘了這件事!所以冀望未來取得政權的任何團隊,都必須瞭解台灣糧食自給率僅有三成多,台灣又時時面臨糧食進口及中國的威脅,糧食安全十分重要;惟有訂定「台灣農業基本法」,賦予中央政府每年必須提撥一定比例的預算發展農業,才能保住台灣的糧食安全問題,才能保障台灣農業的永續發展和農民的基本權益;也才不會一到了總統大選,國會總是又為了是不是要提高老農年金而吵吵鬧鬧,爭議不休!
「農村再生條例」訂定之後,發生不少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為特定財團圈地的非公義事件,也意味著這個法律的確不夠周延,這都有賴下一任執政者加以修正,使農民朋友們能安心地在常居地耕作。另外,台灣農地不大,類似荷蘭的農業經營方式,包括設施及植物工廠之設置,必須在法令上予以鬆綁,甚至輔導獎勵;休閒農場的合法化、精緻化,食品安全問題,農藥的源頭管理,偽劣農藥的嚴格取締,農藥殘毒問題,產銷履歷制度的建立,過剩農產品之加工,農水分配問題,以及現有休閒農業區及各地農糧署分署、農業改良場如何擔負地區性農產品行銷,和農企業輔導的任務,都有待未來執政團隊「用心」去規劃和執行。
只有大改革台灣農業才有機會
農委會是一個擁有全台灣各部會最多博士的部會,台灣也有優質的農業產銷班和先進農民,宛如小農委會的農糧署,和組織結構及功能幾乎都相似的各區農業改良場,如不轉型成輔導各區精緻農業、生技產業及休閒產業的研發育成團隊,台灣的農業還是沒有前瞻性的發展!其實,台灣還有台糖公司(應劃規為農業部所屬單位),還有國合會和農技團;如能結合有經驗的學者、專家,包括經驗豐富的退休人力,配合一些標竿型的優質農漁會、產銷班及農企業,台灣除了持續發展國內的精緻農業之外,還是有機會拼國際農業投資這一區塊的!但這三年多以來,國民黨執政的農委會似乎已失去開創農業的先機;一個擁有國民黨中常委的農委會主委,如只會要求下屬剪報治國,一天到晚又有開不完又沒結論及開創性做法的「圓桌會議」,只會寫詩歌頌總統;看在許多農業學者、專家及農民朋友們的眼裡,不禁為這個執政團隊感到莫名的悲哀!也為台灣辛辛苦苦,大多數所得卻偏低的農民朋友們叫屈!
還有,曾經為農漁會叫屈而發起「520農民運動」的農訊協會,這三年來可曾為苦難的農民朋友們發聲?當這個為了每年農委會2千多萬補助,在大埔農民受到委屈,灣寶農民遑遑於途…而視若無睹時之農民團體,我們還要這種不敢為農民發聲的農訊協會幹嘛?農訊協會朋友們:懇請大家們脫下西裝跑跑農村,傾聽農民朋友們的心聲,瞭解基層農民朋友們的想法,和農民一起打拼。政黨輪替將會是常態,何不扮演執政黨諍友的角色,並轉型為農民、農業發聲,也發展成協助農民朋友們販賣台灣優質農產品的有力團體?
冰凍三尺非一朝之寒,擁有國會3/4,以及農委會主任委員又擁有國民黨中常委身份的執政黨,本來是很有機會讓台灣的農業變得不一樣;可是三年多了,不少農業學者和許許多多農民朋友們全都失望了!莫非辛苦殷實的農民朋友們只能再寄望於另一次的政黨輪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