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垃圾去處 縣環局「只能做不能說」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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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市垃圾去處 縣環局「只能做不能說」

2012年03月18日
摘錄自2012年3月16日聯合報花蓮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市垃圾大戰一觸即發?由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無處消化,縣議會接獲旅館飯店業陳情,強力要求縣府立刻解決問題;縣環保局表示,會設法早日啟動中區垃圾場,但目前請大家用自己的管道處理。

花蓮市每天生產一般事業廢棄物約30噸,目前只剩下壽豐鄉垃圾場能夠勉強收容少部分一般事業廢棄物,距離遙遠。

縣議會垃圾出路專案小組召集人游美雲要求台泥公司或和平火力發電廠代為解決花蓮市一般事業廢棄物出路。

台泥公司經理林進樹說,廢棄物一旦進入燃料系統,會不會影響產品品質與系統,必須審慎因應,而且該公司沒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也無法受託處理。

和平火力發電廠經理李進瑞說,和平電廠無法收容一般事業廢棄物,主要有五大理由,包括進料設備尺寸不合、鍋爐形式設計不同、設備操作條件不同、廢氣處理設施不同、灰燼處理方式不同。

縣議員李秋旺、魏嘉賢等人反映,縣府早於民國96年即頒訂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收費標準,但縣府一直沒有積極作為,衍生如今的惡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