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海豚條款 離岸三浬擬禁排廢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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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海豚條款 離岸三浬擬禁排廢水

2012年04月24日
摘錄自2012年4月23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俗稱「媽祖魚」的中華白海豚已瀕臨絕種,立委「跨黨派」提案增訂「白海豚條款」,修改「海洋汙染防治法」第18條,要求發電廠、科學園區及工業區不論排水至海洋或河口,都應離岸至少3浬或水深30公尺以上,盼及時搶救白海豚。

該案已獲43位立委連署,包括國民黨立委蔡錦隆、邱文彥,親民黨立委張曉風、民進黨立委田秋堇等都是主要提案人,台聯黨團正、副總召許忠信、黃文玲也連署支持。

提案指出,中華白海豚已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極度瀕危」,台灣西岸僅存不到九十隻,根據國際鯨豚專家研究,白海豚五大威脅更包括「生活廢水及農業、工業化學汙染」、「棲地消失」,只有立法才能減少工業廢水汙染。

邱文彥說,白海豚最適合生存區域是在水深15公尺內,過去他擔任環保署副署長曾到香港考察,當地「港珠澳大橋」工程為避免干擾白海豚洄游路徑,多花數十億興建海底隧道。

他強調,3浬、30公尺深是海洋最敏感區域,除有白海豚,小魚苗也在此繁衍,還有珍貴的珊瑚礁生態,甚至沿岸也有牡蠣養殖漁業,若受汙染恐導致「綠牡蠣」,影響民眾食的安全,修法是兼顧「學理、生態、健康」三考量。

立院衛環委員會召委蔡錦隆說,現行法律有關海洋汙染的管制不夠周延,工廠等汙水排放不但影響海岸及河川口生態,沿岸甚至常有魚蝦大量死亡。另一召委田秋堇也說,從國光石化案到近期中科四期,廢水排放問題一直在環評會上造成爭議,甚至影響食品安全,須從源頭管制。

邱文彥說,香港當地學者對白海豚的生態習性調查得很詳盡,甚至每頭海豚的洄游路徑都知道,相較下,台灣仍停留在數量調查,政府也應建立完整的調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