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理認定「洱海皇宮」違規 責令其限期拆除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雲南大理認定「洱海皇宮」違規 責令其限期拆除

2012年05月10日
摘錄自2012年5月10日新華網昆明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南省大理市政府5月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被稱為「洱海皇宮」的大理洱海國際生態城違反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條例》,大理經濟開發區已對開發商進行處罰,責令終止租用合同、限期拆除裝修部分,並對開發商的虛假廣告、誇大事實進行宣傳營銷行為進行處罰,該公司需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大理市副市長郭華在發布會上表示,洱海國際生態城的開發商大理洱海金沙旅游度假置業有限公司在未得到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與滿江村委會簽訂合同,租用已停止使用多年的滿江農灌抽水泵站,由於滿江農灌抽水泵站地處洱海邊緣,屬於洱海核心保護區,違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條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