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籠盜七里香 2嫌重判重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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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籠盜七里香 2嫌重判重罰

2012年05月21日
摘錄自2012年5月21日自由時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0年4月間, 巴姓及施姓2名山老鼠翻山越嶺,冒險架設流籠盜採一棵生長在峭壁上的珍貴七里香,被警方逮個正著,屏東地院審理後,援用刑責較重的森林法第52條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重判2人有期徒刑各1年,各併科罰金197萬6000元。

巴姓及施姓2名男子當時在三地門社口溪上游峭壁上,發現一棵胸徑達45公分的珍貴七里香,但地勢險峻無法攀抵,2人認為七里香樹形粗壯難得一見,價值不菲,放棄太可惜。

2人大費周章,將數百公斤重的鋼繩、吊鉤、滑輪運上山,並花了好幾天的時間翻越數百公尺高的山嶺架設流籠,冒著粉身碎骨的危險在懸崖邊施工開挖,將整棵七里香運下山。正當2人將七里香綁上鋼繩滑下山谷之際,卻因從天而降的繩索差點擊中正在山下巡查的吳姓警員,使得2人犯行暴露,警方循跡而上逮到正準備卸下七里香的2名山老鼠,當場人贓俱獲。

屏東林管處事後鑑定該七里香約有300年樹齡。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森林法第52條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贓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判處2人各1年徒刑,並各罰2倍山價的罰款,該七里香的鑑價為98萬8000元,2倍山價為197萬6000元。

森警隊員表示,2嫌的罰金總額就將近400萬元,為避免七里香再度受到覬覦,該樹已移植到屏東森警隊前庭,每天都有值班員警看守,並獲得妥善照顧,成為鎮隊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