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承諾將在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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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承諾將在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

1997年08月09日
摘錄自1997年8月9日立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大部分的流浪犬都是被以「不人道」的電殛、淹死方式結束生命,官員、學者與民間團體希望早日訂定收容所的設置標準,立委也承諾將在下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的完成立法,進一步確立行政機關處置流浪犬的法源依據。

8日上午立法院舉行「台灣公私立流浪犬收容所何去何從」的公聽會,關懷生命協會在報告中明白指出,台灣地區現有65所公立收容所,收容所內幾乎毫無硬體設施可言,送到這裡的犬隻或被斷食、或者出現狗吃狗屍的景況。最後都難逃以電殛、淹死或餓死的方式結束生命。

環保署毒管處副處長王正雄表示,處理流浪犬不是清潔隊的職掌,既無編制也無預算。王正雄承認,根本的解決之道,只能期待「動物保護法」早日完成立法。

張旭成與陳鴻基都承諾在下個會期推動動物保護法的立法。不過,當務之急是改善目前的現況。他們建議政府應先訂定一套流浪犬收容所設置標準,讓收容所可以善待犬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