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7月1日起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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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7月1日起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

2004年07月05日
本報訊

台北市、高雄市以及部分省轄市有舊光碟片或手機要丟棄的民眾,即日起有了資源回收的管道了!環保署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及台南市等地區,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上述地區民眾可將家中廢棄的光碟片、行動電話,直接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環保署表示,光碟片及行動電話,為近年方興未艾的科技產品,普及率高、產品不斷推陳出新,淘汰的舊品也逐年增加;但依據研究所推估的廢光碟及廢行動電話廢棄數量,與實地訪查結果有頗大的差距;為了驗證理論數量及實際數量的真實性,環保署決定先以試收方式的方式來進行回收。

環保署已規劃於7個人口密集的都市,包括2個直轄市及5個省轄市,先行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6個月,自7月1日起開始進行試收,再視一般民眾回收拋棄數量,及回收體系運作情形,以作為後續資源回收系統規劃之參考。換句話說,試辦的成果,將成為環保署未來是否將這類兩廢棄物公告為應回收項目,或是由業者自辦回收的依據。

因此,自7月1日起,民眾家中如有廢棄光碟片和廢棄的行動電話,可別當成一般廢棄物丟於垃圾筒,應交由資源回收車協助回收,民眾如有任何回收上的問題,可與所在地環保局聯繫,或電0800-085-717資源回收專線洽詢。

至於試辦地區以外的民眾若有回收需求,目前設立於桃園縣的「福泰多科技公司」、高雄縣的「塑豪資源科技公司」、以及台中縣的「惠嘉電實業公司」等三家環保署核可的資源回收再處理業者,均有回收廢光碟片的業務,民眾可前往洽詢,惟因廢光碟片仍不屬於公告應回收項目,業者應會項委託民眾收取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