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十二五 恢復核電正常建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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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十二五 恢復核電正常建設

2012年10月25日
本報2012年10月25日台北訊,王鎮中整理報導

溫家寶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等,決定穩妥恢復核電正常建設,十二五期間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中國國新辦24日也公布共1.4萬字的「中國的能源政策」白皮書,指出2011年大陸在建核電裝機容量2924萬千瓦,到2015年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4000萬千瓦。

據中國中央電視台網站,會議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做出部署。首先,「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其次,「十二五」(2011-2015年)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同時,提高核電准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機組必須符合第3代安全標準。

至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則提出,「十二五」期間的重點任務是,加強資源探勘開發,積極有序發展水力發電和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而且,要推動能源的高效清潔化和智慧電網建設,加快能源儲運設施的建設,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此外,要推進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領域的改革,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

日本去年3月發生福島核電廠事故,中國當局因而暫緩核電建設,並在全面大檢查後發現,現有核電廠存在14個需要改善的問題;即使不見問題是否改善,今年3、4月已傳出大陸有意恢復核電廠的興建。

國安局長蔡得勝去年3月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中國東南沿海的核電廠發生意外,「比日本的風險給我們的壓力還大」;因此,去年10月,兩岸簽署核能安全合作協議,希望屆此平台促進兩岸核安合作,確保台灣安全。

「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重點任務是:

  1. 加強資源勘探開發。
  2. 推動能源的高效清潔轉化。
  3. 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
  4. 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提升儲備應急保障能力。
  5. 實施能源民生工程,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6. 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7. 推進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重點領域改革。

會議討論通過「核電安全規劃」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出,去年3月以來,在對運行、在建核電機組進行綜合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國務院兩次討論這兩個規劃,對待核電安全和發展是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核電建設將:

  1. 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
  2. 科學佈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3. 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 合三代安全標準。

會議強調,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産業。要用最先進的成熟技術,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不斷提升我國既有核電機組安全性能。全面加強核電安全管理。加大核電安全技術裝備研發力度,加快建設核電安全標準法規體系,提高核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能力。強化核電安全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同時根據中新社報導,中國國新辦公布的「中國的能源政策」白皮書指出,2011年大陸水電裝機容量2.3億千瓦、在建核電裝機容量2924萬千瓦、風電併網裝機容量4700萬千瓦,都居世界首位。

白皮書指出,中國將堅定不移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底,非化石能源(化石能源包括煤、石油、天然氣)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11.4%,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30%。

在核電方面,白皮書特別指出,中國核電安全是有保障的,部分指標已達「國際領先」水準,將繼續完善核電安全管理機制、國家核事故應急機制,加大核電科技創新投入,推廣應用先進核電技術。到2015年,運行核電裝機容量將達4000萬千瓦。

另外,風力發電方面,白皮書說,將推動西北等地區的風電建設,穩步發展海上風電。到2015年,風電裝機將突破1億千瓦,其中,海上風電裝機達500萬千瓦。

太陽能方面,將堅持集中開發與分布式利用相結合,在新疆等太陽能資源豐富、具荒漠和未利用土地資源的地區,建設大型併網光能電站和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到2015年,將建成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2100萬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