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投資保護協議FIPA 遭批漠視環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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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投資保護協議FIPA 遭批漠視環境

2012年11月09日
本報2012年11月9日綜合外電報導,林雅玲編譯,蔡麗伶審校

加拿大貿易部長弗思特和中國商務部長陳德銘在APEC簽署FIPA(照片由加拿大總理辦公室提供)加拿大一位國際投資法專家暨法學教授警告,為了吸引中國投資亞伯達省發展油砂和其他自然資源,加拿大總理哈伯(Stephen Harper)正推行一個出賣加拿大立法和司法主權的協議,過程中也沒有公開辯論。

這項遭批評的加中投資保護協議名為「外國投資促進暨保護協議」(Foreign Investment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Act,FIPA),極有可能因國會批准而生效。加拿大約克大學奧斯古德霍爾法學院教授范哈爾騰(Gus Van Harten)是少數提出警告的一員,他表示,雖然加拿大政府一直逃避質疑,但是這個協議一旦通過,加拿大和省政府、原住民族會喪失管理自然資源開採和環境破壞的權力,只要計畫裡有中國投資人參與。

范哈爾騰曾在10月間寫了公開信給總理哈伯和貿易部長弗思特(Ed Fast),提到「在加拿大擁有資產的中國人得依其選擇,在加拿大法律系統和法院之外,挑戰加拿大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決定。」不過范哈爾騰並沒有收到聯邦辦公室的回覆。

范哈爾騰指出,「加拿大所有中國投資的公司(即使只有少部份),都會受到協議的支配。這包括許多牽涉自然資源領域的公司(油砂、採礦、木材加工、漁業),將廣泛影響加拿大各經濟層面。」

范哈爾騰進一步解釋,「我們可以想像成政府改變了管理的架構,其中牽涉河流和湖泊保護、二氧化碳釋放或採礦公司的土地修復規定,依照該協議,所有這些決定將由仲裁者來審查。」而「仲裁者擁有至高的權力,一般而言他們的決定不需要經過審查。」

「我們讓自己倒退回發展中國家的狀態。哈伯總理似乎希望中國投資大量金錢來開發油砂,據報導政府需要數億加幣來發展油砂事業。我不清楚他是否關心訂立長遠發展油砂事業的法規,中國投資人可能會採取怪招鑽法規的漏洞。」

范哈爾騰審視了200個其他投資協議的案例,其中很多因為涉及健康與環境法規、公正、基礎建設和必要服務而有所爭議,因此他認定這個協議「可能會影響法規。」他表示這個協議是「特殊的」,因為比起任何其他外國投資促進暨保護協議(通稱FIPA),會有遠遠更多的資金進入加拿大。

范哈爾騰表示省份和原住民族有機會延遲協議批准,讓公開辯論得以進行,他們可以在國會批准協議之前,向國家高級法院提起訴訟。

范哈爾騰認為「最有希望的作法是省政府撥出要求延遲批准的電話,他們可以尋求相關的命令要求延遲。」

最近范哈爾騰寫了一封給卑詩省省長克拉克(Christy Clark),他提到「省政府並不是聯邦政府簽署協議和執行過程中,要諮詢的『股東』而已。」他對省長克拉克表示,「在加拿大的憲法下,聯邦政府不能單方面執行省管轄權範圍內的國際協議義務。聯邦政府也不能利用這個協議,迂迴地避開聯邦和省份的權力劃分,或者某種程度上傷害加拿大的聯邦制和民主。」

「多邊投資協定(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裡擬定的投資者權利範圍,可能會部份或全然影響很多原屬於省份的立法管轄權事務。對卑詩省來說,更重要的還包括:自然資源的管理和保育;健康照護、教育和其他社會服務;省民的財產和權利管理;和自治區組織和政府。」

范哈爾騰在給省長克拉克的信中,提出一系列問題:

  • 在省府不同意的狀態下,聯邦政府怎能讓省份的管理遭受國際仲裁約束?
  • 如果發現省府的管理違背聯邦政府在協議裡的義務,誰該付罰鍰?
  • 如果省府維持不同調的管理,聯邦政府是否會持續遭罰鍰?
  • 如果先不談管轄權,聯邦政府商議同意省政府的管理擁有開放式責任,在財政上是可行的嗎?
  • 最後,面對不利的裁定,聯邦政府可能會採取什麼步驟,試圖強迫省或自治區廢除相衝突的管理?

「在面對衝突時,為了省份和地方政府管理的辯護,以及為了潛在不一致的審視與管理,加拿大納稅人要付出的代價也不可忽視。」范哈爾騰寫道,「一樣重要的是,加拿大人不能忽視有可能影響省份和當地政府統治能力的威脅,帶來的寒蟬效應對民主造成的傷害。」

有些加拿大人開始警覺。非營利組織「公民跨黨派合作」(Citizens for Cross-Party Cooperation)的代表Greg Spendjian,日前投書溫哥華太陽報表達其「嚴重關注」的意見。

「這個協議顯然是要秘密削弱加拿大的環境和其他管理法規。」Spendjian寫道,「這個影響深遠的貿易協定在沒有讓加拿大人知悉內容,就進行協商。所有條款全然沒有經過討論,國會就要強行通過。」「遺憾的是,關於這個協議主流媒體令人訝異地沉默,沒有提出任何的警告。哈伯領導的政府對加拿大的民主程序嗤之以鼻,全國公民應該要和他們的議員共同對這個協議提出抗議。」

※ 參考資料: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