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環評通過 業者:盼共同監督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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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環評通過 業者:盼共同監督

2012年12月24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23日醒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美麗灣渡假村22日有條件通過環評,承諾將加嚴污水排放處理、回饋地方、沙灘養護等, 對此,美麗灣渡假村副總經理朱膺州受訪時說,污水處理及提供在地就業機會之前就有所承諾,而沙灘養護,則會加強植披栽種、定期淨灘,他期盼各界能以監督取 代對抗;台東縣政府秘書長陳金虎也承諾會善盡監督之責;環保團體則批,房子蓋好再說改善,根本無濟於事!

美麗灣渡假村22日再度有條件通過還評,由於宣讀有條件通過時,台東縣政府環保局長黃明恩並無表明這些「條件」為何?對此,黃明恩22日稍晚接受媒體訪問時,口頭提到條件包括污水排放處理、地方回饋方案、沙灘養護計畫、旅館建築物不得擴建、縣民前往沙灘不可收費等,另外,業者將自組「監督小組」,邀 集各方專家,一同監督相關承諾。

針對台東環保局長提及的相關條件,朱膺州表示,「這是第一次聽到!」因為當時現場太過混亂,他只聽到環評有條件通過,其他後續條件他並不是清楚,不過局長提到的條件中,許多條件美麗灣之前已有承諾。

朱膺州解釋,污水處理的部分,原本美麗灣是依環評結論做3級處理,後來在本次環評大會,美麗灣也承諾將會把污水處理提升到2級,除此之外,還會提高 水質清淨度達30%,「這根本是可以喝的程度!」他說。另外,就業機會的部份雖然承諾縣府可提供至少130個工作機會,不過他保守估計可達180個。

「未來環境監測將邀地方機關共同監督。」朱膺州表示,沿海沙灘的部份,美麗灣將會定期淨灘、並於沿岸大量植栽,另外,杉原灣也不會有水上的機械活 動;未來美麗灣在做環境監測之前,都會通知地方機關,並委託環保署通過的監測單位施行監測,結果報告、採樣時間與方法也會報告環保局並公告於官網上。

對此,陳金虎表示,未來一定會善盡監督美麗灣的責任,美麗灣若能做到,對其他業者也會有示範的效果,而且台東已經推動全台第一部「景觀自治條例」, 規範哪些地方可以開發、哪些必須做保護環境,這些都是推展觀光產業的配套措施;朱膺州則呼籲,期盼未來各界能以「監督取代對抗」,一同關心台東環境。

「這些根本無濟於事!」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劉烱錫表示,美麗灣先蓋好再環評,跟殺人犯先殺人再送禮金的行為根本如出一轍,等到事情發生、環境破 壞後再來改善根本無濟於事;本次出席環評的8位委員中,有3位是台東縣政府官員、有2位是前環評委員,他表示,縣府毫無利益迴避,環團將再提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