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環評無違誤 法院判可開發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松菸環評無違誤 法院判可開發

2013年01月15日
摘錄自2013年1月14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松山菸廠附近居民不滿松山菸廠開發計畫案環評通過、可開發,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居民等人敗訴。

根據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台北市政府於民國92年進行松山菸廠土地為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的BOT招商,甄選後與遠雄巨蛋公司辦理簽約。

遠雄巨蛋於96年提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送審未通過,再提替代方案重新送審,環評委員會於100年作成有條件通過的審查結論,北市都市發展局也於同年核發建造執照給遠雄巨蛋。

荒野保護協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及10名附近居民認為開發案環評決策過程,資訊錯誤不足、條件擬定恣意草率,欠缺合理性等,不滿環評審查結論、都審案及核發建造執照的處分,於提起訴願遭不受理後,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環評過程合於北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環評審查結論處分並無違誤等,判決居民敗訴,遠雄巨蛋可開發,但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