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遭列為鯊魚獵捕大國 農委會:盡力保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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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遭列為鯊魚獵捕大國 農委會:盡力保育

2013年01月28日
摘錄自2013年1月27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人愛吃魚翅,國際報告再度把台灣列為鯊魚獵捕大國,農委會說,台灣已經做了很多鯊魚保育工作,包括魚鰭和魚身比例不得超過5%,今年還將實施鰭與身同步卸貨措施。

聯合國糧農組織漁業委員會(COFI)1月31日至2月4日集會時,將審核「2001年國際行動計畫」(2001International Plan of Action)在保育鯊魚、鰩及魟的成效。

由英國保育團體「國際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貿易調查委員會」 (TRAFFIC)及美國皮尤環境組織(US Pew Environment Group)共同執行的研究報告,力促下週聯合國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成員於羅馬集會時,進行更廣泛的審核。

由國際環保團體提出的共同研究報告譴責「前20名」鯊魚獵捕國,報告指出,頭號獵捕國是印尼,獵捕數量約占全球鯊魚捕獲量的13%,印度緊追其後(9%),再來是西班牙(7.3%)及台灣(5.8%)。

由於台灣人愛吃魚翅,遭到國際環保團體指責時有所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官員表示,台灣已經盡力進行鯊魚保育,並且依據漁業法採取多項措施,包括魚鰭和魚身比例不得超過5%,並且禁止「割鰭棄身」,暴殄天物,違反規定將遭到處罰。

農委會今年還將推動鯊魚捕獵要鰭跟身同時卸貨,因為過去魚鰭跟魚身切割開來,漁業署官員無法辨明鰭跟身比例以及鯊魚魚種是否屬於禁捕項目,鰭身同時卸貨,有助於保育工作執行。

漁業署官員強調,政府一直積極進行鯊魚保育工作,南非去年抓到台灣漁船未依照規定捕獵鯊魚,不僅漁穫遭到沒收,漁業署同步對這艘漁船採取禁止出海捕魚3個月的處罰,船長則禁止1年上船工作。

對於國際環保團體提出的研究報告,漁業署官員強調,一般都比較聳動,農委會會密切注意後續,加強進行鯊魚保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