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天然水域實施3個月禁漁期 一律禁止捕撈作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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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天然水域實施3個月禁漁期 一律禁止捕撈作業

2013年02月07日
摘錄自2013年2月7日中新網 新疆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從今年2月至4月,重慶江河水域實施為期3月的禁漁,期間重慶境內所有天然水域一律禁止捕撈作業,市場和餐館禁止買賣經營野生江河魚。

據介紹,重慶境內有長江、嘉陵江、烏江等河流,天然水域水面330萬畝,江河岸線近5000公裡。其中,境內長江有魚類180多種,約佔長江上游魚類總數的80%,其中有國家Ⅰ級保護動物中華鱘、達氏鱘等,國家Ⅱ級保護動物胭脂魚、大鯢、水獺等。

重慶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負責人說,春季是魚兒的產卵期,在這段時間實行禁漁,給魚兒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使其能正常繁殖,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禁漁期間,漁政部門將不定期對沿江進行巡查,確保做到「江中無漁船、岸邊無漁網、市場無江魚」,對違反禁漁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