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29日
摘錄自5月29日新華社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調查顯示,中國煤炭企業的資源回收率平均只有40%左右,小煤礦的資源回收率更低,平均只有15%,與國際上產煤國家一般都在60%以上、高的可達到70%到80%相比,資源浪費十分嚴重。據估計自1949年以來中國至少平白扔掉了630億噸煤炭資源。按2005年的全國煤炭消費21億噸左右和國際平均採煤回收率計,被扔掉的煤炭資源至少仍夠中國再用10多年。
煤炭資源回收率低,主要受三個因素的影響:一是煤炭賦存條件較差。中國煤礦95%以上為井工礦,瓦斯等自然災害嚴重,煤炭資源回有一定難度。二是對煤炭資源珍惜程度不夠。一些大礦場浪費資源;許多小礦濫挖、破壞資源。三是政策因素。目前礦產資源補償費是按產量計征,平均費率為1.18%,而國際一般為2%—8%。計征方法不當和費率過低導致產業進入門檻、辦礦標準過低。同時,礦產權制度的不完善,規劃、勘探相對滯後,也是不可忽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