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後又三年,都快十年了,老闆!」警匪片經典〈無間道〉台詞居然將在立法院上演?《溫泉法》於2003年7月公布,歷經7年緩衝與3年再緩後,將在本週三22日,再次於立院經濟委員會中進行再度延期的修正案。民間團體對此大表不滿,於20日與立委田秋堇、林淑芬一同召開記者會,直稱如此「就地合法」根本是持續製造災因子、累積災難能量。
立法目的「為保育及永續利用溫泉」的溫泉法,全文32條在2003年7月2日制定公布,企圖好好管理我國溫泉區無照開發、超限利用的亂象。
其中第31條第2項有「現已開發溫泉使用者,為能於一定期限內取得合法登記之業者,應有七年之緩衝期限改善辦理。」而第13條第1項更明示「溫泉區之劃設,應優先考量現有已開發為溫泉使用之地區,涉及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之變更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協調土地使用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配合辦理變更。」
但經過了10年之後,緩衝期又將屆滿,由蘇清泉、馬文君、江惠貞、林明溱、王進士、陳超明等24名立委,卻再度提出溫泉法第31條的修正案,希望再延長3年,直到2016年7月1號,本案已排入5月22日的經濟委員會審查中。
「延長了10年都還不能就地合法,到底是政府沒有積極輔導,還是因為真的環境敏感、地質脆弱?」田秋堇認為,政府應該正視主因。「地質並不會因為修法而改善。」田秋堇強調,在此法緩衝期該作的「改善」,應是處理違法與超限的土地使用現象,而非只進行土地變更與就地合法,「政府不作嚴格把關,一延再延讓業者心存期待,反而投入更多,造成更大的損失。」
林淑芬更痛批,溫泉法延了10年,根本沒有作為,在週三的會議中,立委該作的應是將這條法律直接廢止,而非繼續延後。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如此大開方便之門,顯示國民黨對於「國土計畫」,根本是玩假的。
廬山溫泉慘痛教訓猶在 田秋堇:應認賠殺出
記者會中以廬山溫泉為例,希望慘痛教訓不要再次發生。廖本全提出2008年辛樂克颱風造成廬山溫泉重災的造災機制模型,顯示基本環境脆弱且人為活動頻繁的溫泉區,再遇上水庫河川淤積、山區土石鬆動坍方等環境改變及暴雨、溪水暴漲等臨門一擊,終造成災難與損失,然而這一切都可歸咎於政府的縱容、允許變更等消極不作為。而這樣的模型,在極端氣候加劇的現在,許多溫泉區都有可能再次發生,複製悲劇。
田秋堇也指出,辛樂克颱風後,馬總統前往廬山視察,在未了解狀況下即承諾重建,無視於當中業者大多違法、且環境亦早已傷痕累累再也不堪一擊的事實。「沒有官員敢講實話,卻也沒有官員敢負責同意」,於是廬山溫泉特區的重建計畫在打太極空轉數年後,在2011年黯然結束,徒留業者其間投入更多而血本無歸。因此田秋堇呼籲業者與此次提案的民代,應趕快認賠殺出。
「170年後回收?」
北投行義路保護區變更案 北市府避談「安全無虞」
此次再修法,到底適用哪些地區?民間團體表示,目前已知高雄市已經放棄了寶來與不老溫泉,新北市也不會再為烏來溫泉送件,但台北市對於「行義路」仍不願放手,最有爭議。
全名為「變更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一小段49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的台北市北投行義路保護區變更案,在本月9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次專案小組審查中,已決議送交大會。
廖本全表示,此案從2008年開始多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至今仍無法定案的根源在於,北市府不斷拒絕、迴避甚至否定小組「整體規劃必須安全無虞」的意見與要求,卻又不斷的提案,因此本案一審再審,「安全無虞」仍未曾得到確保。
環保團體蠻野心足協會秘書長林子淩強調,目前行義路計畫中的24家業者,有21間屬於違建,3家沒有取得使用執照,等於全數違法。然而北市府卻計畫以17億的經費接管,推估一年將回收1000萬,林子淩痛批,這樣算起來必須要超過170年才能回收,且市府還得負責維護管線等設備,根本是「慷全民之慨」而「圖利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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