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環評山坡保區開發分小塊 環保局以實際使用面積為準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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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環評山坡保區開發分小塊 環保局以實際使用面積為準

2013年06月05日
摘錄自2013年6月5日今日新聞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關臺中市部分大型山坡地保育區開發計畫疑似切割成數個小開發計畫,以避開1公頃以上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規定,引發議員關切。臺中市府環保局查明後表示,這樣的開發案許可登記基地面積9995.28平方公尺,未達1公頃,依法免作環評,但若實際使用面積超過標準,仍須作環評,已許可開發的部分則為無效。環保局長劉邦裕則說,開發基地相鄰近者,環保局若有疑問會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議,再有質疑則會請示中央。

臺中市議員何文海5日於議會質詢時表示,臺中市重大建設很多,大多數必須進行環評。有一件總面積10幾公頃的開發案,基地內有16張建造執照,面積都以些微差距而不超過1公頃,因而免作環評、水土保持等,質疑鑽法律漏洞。

環保局長劉邦裕說,此類開發基地相鄰近的情形,若環保局有疑問,會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議,再有質疑者,再請示中央。另外蔡副市長也說,市府必須依法行政,但若有蓄意、不合理的部分,市府一定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