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6日
摘錄自2013年6月6日公視台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遏止民間隨意放生影響生態環境,台中市政府首開先例,宗教團體放生,必需在15天前提出申請,核准才能放生,如果違法亂放生,將面臨最高十萬元的罰款,
今年又傳出台中和平山區,也出現毒蛇蹤影,部落居民恐懼害怕,他們把矛頭全都指向宗教團體放生,台中市除了去年通過「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放生需在15天前提出,如果沒有經過許可放生的話,都要依法查處2萬到10萬檢舉人如果檢舉案成立,可以獲得10%-30%的獎金。
對此宗教團體指出,負責任的放生,事前必需做放生環境、物種評估、甚至連動物放生運送過程的舒適度都要考慮,放生才不會變放死;但是放生就是「救急」,如果還要等15天,恐怕緩不濟急。
台中市這項新措施,將是全國首個針對放生行為檢舉提供獎金的縣市,不過檢舉蒐證有相當困難度,但是透過限制與獎勵制度,希望能夠維護宗教團體放生的信仰,也能兼顧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