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5日
本報2013年6月25日台北訊,莫聞整理報導
環保署24日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修正,將天氣預報最高溫度超過30℃、停車時正值下雨、計程車排班候客、車上有乘客及行動不便者上下車等列為排除管制對象。
另外,為了便利民眾查詢氣溫,環保署也與氣象局協調,即日起市話、中華電信手機用戶撥打166或167(閩南語及客語)查詢氣象時,按9,就可直接收聽到所在地的氣溫預報;遠傳及台灣大哥大行動電話用戶則從7月中旬起實施。
環保署強調,最高溫度超過30℃是以中央氣象局於前日下午5時以後或當日天氣預報中任1次停車所在直轄市、縣(市)最高溫度為準。
環保署表示,《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從2012年6月1日起實施以來,各界持續針對原辦法中不盡人情之處提出反映,促成這次修改。修改吼,排班候客計程車不受前3輛之限定外,並考量幼童、遊覽車或大客車乘客之安全,放寬車上有乘客即排除管制,另增列天氣預報最高溫度超過30℃、停車時正值下雨、正有人(不包含司機)上車或下車時之車輛,及依實際情況必須怠速之車輛:包括因實施道路救援、以引擎動力裝卸貨物或濾煙器手動再生須怠速運轉及因機械故障無法阻止引擎怠速之車輛及執行法令規定檢驗測試時須怠速惰轉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