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18日
摘錄自1997年12月18日中國時報霧峰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拜耳公司董事長莫克上午在省議會明確表示,經他與總公司副總裁聯繫的結果,總公司方面表示,如果省議會19日不能通過租約,那拜耳在台灣就不可能再做下去了。
省議會新黨黨團上午在省議會審查拜耳租地案前,邀請拜耳公司及省府官員舉行公聽會。台灣拜耳公司副總經理陳嘉鐘表示,拜耳來台灣從做環評、地層探勘、社區溝通,至今已花了3年,投資超過1000萬美金,如果連項租約都拿不到,那實在無法再投資下去。
新黨省議員宋艾克則質疑拜耳公司從未至省議會向議員溝通,要省議會從何依據審查租地案,還是拜耳吃定省議會一定會通過租地案?陳嘉鐘對此表示,拜耳租地案一切依程序審查,過與不過都應經過這個程序。莫克也強調,省議會19日審查的只是租約,而不是核不核准這個案子,他希望省議會能針對租約內容是否合理、合規定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