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嚴懲偷海龜蛋!罰3千關3個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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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嚴懲偷海龜蛋!罰3千關3個月

2013年08月23日
摘錄自2013年8月22日星洲日報瓜拉登嘉樓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馬來西亞登州政府將採取嚴厲行動對付在海龜保育區偷走海龜蛋的人士,一旦被逮到,可被罰款最高3千令吉或入獄3個月或兩者兼施。

登州保育及宣傳中心經理阿都哈林表示,當局促請民眾不要擅自拿走保育區內正在孵化的海龜蛋,因為這樣做會白費了州政府為保護瀕臨絕種的海龜所做的努力。

「我們發現海龜保育區發生多宗海龜蛋被偷的事件,這些不負責任的人士所為令人遺憾。」他說,若當局逮到偷海龜蛋的人士,可以援引1995年登州海龜法令對付有關人士,罪成將被罰款最高3千令吉或入獄3個月或兩者兼施。

他也促請民眾若發現海龜上岸產卵,勿上前打擾海龜,以免海龜以後不再在該處上岸產卵。海龜每年4至9月上岸產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