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資源永續 農委會下螃蟹禁捕令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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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資源永續 農委會下螃蟹禁捕令

2013年10月18日
摘錄自2013年10月17日聯合新聞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現在是螃蟹熱賣時節,但為了長期的螃蟹資源保育,農委會漁業署今天預告螃蟹禁捕令。從明年開始,每年5月到9月,石蟳(善泳蟳)殼寬(不含蟹腳)6公分以上、其他蟹種限殼寬8公分以上才能捕撈。已經懷抱小蟹的「開花母蟹」,則一律不准捕撈,違者可依照漁業法處3至15萬元。

根據這項禁捕令,明年起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旭蟹等殼寬未滿8公分,石蟳未滿6公分,在限捕期間一律不得捕撈。漁會表示,螃蟹禁捕令一下,未來市面上都會是成熟大蟹,零售價格粗估至少翻兩成。

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過去民眾愛抓就抓,不論大小一網打盡,因此資源越來越少。禁捕令公告後,全台各地漁會將會有近60名稽查員執法,希望漁民配合,捕捉到不合法令規範尺寸的螃蟹要放回水中,消費者也不要買太小的螃蟹,才能迫使業者改變供貨方式,真正達到資源保育效果。

沙志一說,所謂的「開花蟹」,不代表有蟹黃、蟹膏的母螃蟹就不能捕。螃蟹成熟後,受精卵一開始即為黃色,後來螃蟹成熟身體轉黑,蟹卵受精後會形成一隻隻小蟹,禁捕令只限制這種懷抱小蟹的母蟹不准捕,要讓資源永續。

台南縣區漁會總幹事洪三義說,禁捕令對漁民會有短期陣痛,但長期來說是好事,因為賣大蟹價錢才高,有助漁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