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石化管道爆炸事件 缺災害協調機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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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中石化管道爆炸事件 缺災害協調機制

2013年11月26日
摘錄自2013年11月23日財新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發生在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的中石化管道爆炸事件,已經奪走49條生命,讓100多人受傷。這一人間慘劇因何發生,目前仍有諸多細節不明,但有兩點是確定的:

第一,這場災難顯然是重大責任事故,對於普通黃島居民來說,是一場無妄之災;第二,無論是涉事企業中石化還是青島當地政府,在慘劇發生前長達七小時的時間視窗內,未採取疏散人群、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應急措施。

沒有採取應急措施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涉事企業中石化雖然在事故發生之初即打110報警,但並沒有向地方政府應急部門反映情況,以致地方政府錯過啟動應急措施的時機;二是中石化做了報告,但中石化和地方政府均未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故而未採取適當的應急措施。從管道漏油到進入污水管道,引發爆炸,以及汙油入海引起大火,這一連串事件的發生,當事各方嚴重缺乏預判和協調機制。

青島海事部門已證實,他們於22日7點多接到青島港務局和麗東化工廠報告原油入海的資訊,但最早的報告方並非中石化。青島環保部門8點多才「接報」,但他們並未明言資訊來自何處,但據時間分析,極可能是海事部門的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