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耕作需水源 仍可申請鑿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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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耕作需水源 仍可申請鑿井

2013年12月09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6日聯合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加強地下水管理,經濟部水利署表示,今年與雲林、彰化縣政府積極辦理地下水井申請納管,針對新增違法水井,則由縣府「即查即填」。

立委吳育昇指「雲林水井明年起要列管,雲林人搶挖井」;縣府水利處長林榮川5日表示,縣府今年底前受理非法水井登記是要輔導合法化,但仍受理確實需要水源耕作農民水權申請,並強力取締非法鑿井業者。

林榮川說,初步調查全縣非法水井多達約10萬5千口,但申請合法的水井只有1600口,縣府依102年至109年地下水管理計畫,從今年1至12月受理民眾登記,主要目的是要輔導合法化,截到5日,已登記的非法水井超過11萬口,顯見違法抽取地下水的嚴重性。

林榮川澄清說,並非103年起不再受理申請水權鑿井,只要具備確定無耕作水源、原已擁有水權、重大建設或遇天災等條件之一,都可申請水權鑿井。

林榮川表示,縣府的美意,卻被有心人謠傳成「縣府明年起不再受理鑿井申請」,引發農民恐慌,一窩蜂雇工違法鑿井。林榮川說,農民被查獲幾乎都以「不識字、不諳法令」塘塞卸責,部分農民守法觀念差,讓人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