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8日中央社布魯塞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盟執行委員18日提出1項有關複製動物和新型食物的重要方案,包括兩項指導方針草案,用於處理動物福利及使用複製技術的倫理疑慮。
其中1項指導方針將禁止在歐盟的農場動物上使用複製技術,並提議禁止從境外進口這種複製動物。另1項指導方針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來自複製動物的食物,例如肉類或奶類。
複製動物的技術並不改變動物的狀態,不同於基因改造。目前在歐盟,複製動物技術並未用於生產食物,也沒有歐盟或外國食品企業申請銷售複製動物食品的許可。
主管健康事務的歐盟執委柏格(Tonio Borg)於記者會中說,這些措施是為因應動物福利及消費者對複製動物肉做成的食物的觀感。這些提案需經歐盟理事會及歐洲議會通過,最快也要2016年才生效。此外,提案也未要求標示用複製動物的後代所製成的肉類。
歐洲議會曾於2011年要求標示,但歐盟成員國認為程序複雜又太昂貴,最多僅同意標示複製動物的第1代後代。當時協商因此停滯,預期這次的提案也會在歐洲議會引起相同的熱烈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