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9日
本報2014年6月9日台北訊,編輯室整理報導
行政院院會5日審查通過「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日送立法院審議。
近來數起重大環境汙染事件,普遍反映罰則不足以制裁非法業者,需檢討修正。故環保署提出修正草案,罰則修正重點包括:將罰鍰上限由現行60萬元,提高至2千萬元、增訂繞流排放廢水及排放廢水致人死、傷等刑責規定、及明定追繳不法利得之法源依據等,盼可嚴懲、遏阻不法。
除了罰則之外,其餘修正重點還包括:增訂提撥部分罰鍰,做為民眾檢舉獎勵金、企業內部員工揭發雇主不法(吹哨者)保護條款,及明定追繳所得利益與部分罰鍰作為水汙染防治費特種基金之來源,並優先用於整治受汙染水體等,欲鼓勵及促使全民監督不法,並加速受汙染水體之整治。
環保署表示,今日審議通過的修正草案,後續於立法院審議時,將加強與朝野黨團及委員之溝通,以爭取支持,期早日完成修法工作,實現防治水汙染,確保水資源清潔之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