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蓮

  • 發展觀光不產糧? 山坡地農牧用地就該開發嗎?

    發展觀光不產糧? 山坡地農牧用地就該開發嗎?

    6月2日立委陳超明在拜會過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之後,就直接代行政院發佈新聞稿,宣布暫緩農地農舍修法。理由是「苗栗縣有七成農地屬於山坡地農牧用地,因為缺乏水源而無法種植大量糧食作物,發展休閒觀光農業是當地農民的活路。」這個喊卡的理由有三大謬誤。一、休閒農業還是農業,限制農民資格有何不對?休閒農業是以農業生產為基礎的多元化農業經營,本質上還是農業,限制農民資格有何不對?將休閒農業開放給資金雄厚的投資者,真正的農民勢必無力競爭,那才是打壓真正的農民!如果陳委員指涉的休閒農業是不必以農業生產為基礎的,因此主張非農民也可從事,那就不叫農業,而應屬於觀光業,拿農地來進行觀光建設,就必須經過地目變更,進行環評。二、陳委員認為山坡地農牧用地的農業產值沒有優良農地高,實是大錯特錯!台灣的優良農地大多種植水稻,在平抑糧價的政策下,主食的稻米反而是售價最低的作物之一,山坡地因種植高經濟作物,農民收入反而高於平地稻

  • 呼籲宜蘭縣政府勇於改過 領導台灣

    呼籲宜蘭縣政府勇於改過 領導台灣

    宜蘭縣政府2月10日對外發布消息「...在農地炒作歪風危及宜蘭農業發展的存續危急時刻,宜蘭縣政府必須採取行動,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以遏止近年來快速惡化的農地流失問題,保障農地永續使用,維護農民的耕作權與居住權,追求一個具備土地正義與世代正義,永續發展的宜蘭。」具體對策是:乍看之下,縣府似乎是要訂定「新標準」,「加嚴」審查,但事實上「農民身份認定」與「農舍興建審查」本來就是地方政府應該要做的事,過去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沒有依法落實這兩項工作,如今宜蘭縣政府只是在龐大的民意壓力下不得不「改過」而已。而暫停發放建照2個月,名為廣納各方意見,事實上就是放風向球,此時公民若不適切回應,縣府將不會有所做為,情況會依然如故!依法行政 何來新標準?一、 農發條例第3條第3項:「農民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不是持有農地的人);農發條例第18條第3項、「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3條:「...申請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