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觀光不產糧? 山坡地農牧用地就該開發嗎?
6月2日立委陳超明在拜會過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之後,就直接代行政院發佈新聞稿,宣布暫緩農地農舍修法。理由是「苗栗縣有七成農地屬於山坡地農牧用地,因為缺乏水源而無法種植大量糧食作物,發展休閒觀光農業是當地農民的活路。」這個喊卡的理由有三大謬誤。一、休閒農業還是農業,限制農民資格有何不對?休閒農業是以農業生產為基礎的多元化農業經營,本質上還是農業,限制農民資格有何不對?將休閒農業開放給資金雄厚的投資者,真正的農民勢必無力競爭,那才是打壓真正的農民!如果陳委員指涉的休閒農業是不必以農業生產為基礎的,因此主張非農民也可從事,那就不叫農業,而應屬於觀光業,拿農地來進行觀光建設,就必須經過地目變更,進行環評。二、陳委員認為山坡地農牧用地的農業產值沒有優良農地高,實是大錯特錯!台灣的優良農地大多種植水稻,在平抑糧價的政策下,主食的稻米反而是售價最低的作物之一,山坡地因種植高經濟作物,農民收入反而高於平地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