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玓

  • 重建公視監督體制

    重建公視監督體制

    上周立院國民黨團黨鞭林益世立委提案,要求公共電視動支經費需經行政主管機關核可,聲稱此舉是要「監督公視」。此一提案等於是將公視改造成政府電視,違反普世公共媒體的建立精神與運作原則,除了國民黨意圖藉著這些過程上下其手,外界很難想像其他的答案,也引發公視及觀眾和民間團體的強烈抗議。 林委員提案表面上仗的是一個理由:公視應該被監督。當然!誰曰不宜?正如同民主社會裡面所有被賦予權利的公共建制,包括立法院在內,都應該有某種接受監督的機制,公視以公共預算行公共之事,又哪有不該被妥善監督的道理?問題是,林委員的提案卻給了一個謬誤的答案。行政機關經由預算箝制進行直接控制、或者國會中各政黨對預算進行政治審查,都只會掐死公共電視。 那麼,究竟怎樣的監督是合宜的? 首先,我們得確認公視的建制性質,才能合宜地談監督。公共媒體建制是當代民主國家的一個特殊設計,其目的是創造一個不為國家或私人企業所控制的公共平台,達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