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晉芬

  • 公民社會的挫敗

    公民社會的挫敗

    台灣政壇持續不斷的紛紛擾擾,在佔據了媒體大部分的版面之餘,也讓其他的新聞相形失色,甚至被完全忽視。其中一個作者認為值得關心台灣公民社會發展的讀者們注意、但似乎缺乏討論的,即是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公益勸募條例」。 這個條例訂定的宗旨是「有效管理勸募行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保障捐款人權益」。細看條文主要的內容即可發現,這個條例賦予行政和司法單位干預民間公益團體募款行動及帳目的機會,「違反」的團體或組織甚至會遭到不同程度和形式的處罰。作者認為,這個條例的通過其實代表著公民社會發展上的挫敗。 假設現在有一個民間組織要募款,根據這項條例,得事先向主管機關報備。如果募到了100萬元,由於規定辦理募款活動的支出只能佔15%,於是募款單位要在15萬元範圍內支付所有的人力、場地、和其他募款活動衍生的費用。然後,要在30日之內將捐贈人資料、勸募活動所得與收支報告呈報主管機關備查;經費使用完後30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