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DEHP污染飲品案看我國的毒化物管理
昱伸香料公司在食品添加物起雲劑裡違法加入塑化劑DEHP事件,由於牽連到眾多廠商的運動飲料與果汁,且時日長久,對大眾健康的影響不下於當年中國毒奶粉事件。對於這起驚動社會的違法事件,固然要感謝衛生署楊姓檢驗員的警覺心夠,但也可從中探討我國的毒化物管理究竟出了什麼問題,而造成環保署等環保主管機關竟未能及早發覺這起違法事件。我國毒管法將毒性化學物質分成四類,第一類為難分解、且會經生物濃縮或轉化的毒性物質;第二類為致癌或具生殖或遺傳毒性的慢毒性物質; 第三類為會立即造成人體健康或生物危害的急毒性物質;第四類為有汙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的化學物質。目前在市面上的化學物質約有10萬種左右,許多都有毒性,然而被我國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的只有271種,且其中有78種(超過1/4)只被列入管理較為鬆散的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原因為何?這是因為環保署自覺人力與經費不足,或是原本即不願承擔龐大任務,而利用毒管法的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