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土地不該是工業用地提款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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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土地不該是工業用地提款機

2014年08月01日
作者:詹順貴(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

台灣糖業公司總部,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不管中央或地方,只要政府想要蓋工業區或科學園區,最先覬覦的一定是台糖的土地。這是因為台糖的土地方整平坦、面積大,基本公共設施完善,土地上沒有諸多農舍、所有權屬單純,土地公告現值普遍遠低於周邊以及市場行情,更重要的是主導經濟發展的經濟部是它持股逾90%的獨大股東,僅需透露高官或中央民代,便極易搞定經濟部,對台糖予取予求。遠者不論,近年來有名的個案如中科三、四期、高雄路竹工業區、以及正在吞噬中的二林精密機械園區與彰南產業園區,合計面積即遠逾1000公頃。

正因台糖土地方整平坦、面積大,基本公共設施完善,土地上幾乎沒有農舍,而且主要是農業用途,所以,根本就是最佳的「優良農地」。

依照區域計畫法第13條第1款關於「特定農業區」的定義,是指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顯然台糖土地絕對該當。但因為隸屬於經濟部,因此,台糖土地,在我國國土計畫體系下的土地使用分區,乃被編定為特定專用區。內政部與農委會曾有計畫想更改編定回「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但經濟部不願同意而遲遲無法完成。

因為形式名目上並非農地,變更移做他用的阻力較小,又有上述優點,於是逐漸變成工業用地提款機,任各界假藉經濟發展名義巧取豪奪。台糖土地流失的脈絡,正如學者張素玢於《濁水溪三百年 歷史、社會、環境》一書所形容,乃政府汲取農業所得灌溉工業發展,工業壯大後並未反脯農業,反而變本加厲吞噬農地的縮影。

拚糧食自給率 卻護不住優良農地

「提升糧食自給率,保護優良農地」,乃經馬英九總統於100年「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後,親口支持背書的行政院既定重大政策。關於「提升糧食自給率」部分,該會議結論訂定以2020年為目標年,將自目前的32.6%提升到40%。因此,維護及保存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絕不輕易變更使用、避免徵收,迭經行政院第3205次、第3247次、第3254次院會決定,乃為目前國家最優先的國土政策。

此外,內政部於2013年10月17日公告的全國區域計畫,亦明白指出都市計畫的都市發展用地供過於求,國內人口成長趨緩,甚至逐漸轉負,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應更為審慎;都市計畫工業區與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編定的工業區,現況閒置、低度使用或老舊不敷使用,尤其前者與地方政府直接報編的工業區整體平均開闢率最低。因此,不論是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內政部做為國土開發許可與核准徵收私有土地的主管機關,必須嚴格把關各項審議,責無旁貸。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經濟部輔導企業的重點原應在於產業本身的競爭力提昇,但卻淪為協助業者取得便宜用地的土地仲介或買辦,加上內政部把關不力,一手縱容舊工業區變更為住商分區、另一手又放任工業區的浮濫報編。於是不僅一般人民(尤其農民)怨聲載道,連自日本政府接收大幅優良農地的台糖,在各方人馬蠶食鯨吞之下,原本持有逾10萬公頃土地,短短數十年,迄今僅剩約5萬公頃。

而且即使因苗栗大埔事件及農民群起抗議夜宿凱道之後,馬英九總統與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召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公開做了提升糧食自給率與保護優良農地的宣示,台糖土地卻仍持續流失,其他農地徵收也未曾稍歇。不管馬政府是說一套做一套或說了做不到,民間聲望差、民意支持度低,確實怪不得別人。

徵收土地 公益何在

《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後,明定徵收必須審查有無公益性與必要性。而最近由彰化縣政府申請報編的「彰南產業園區」,不僅緊鄰素有台灣母親河之稱的濁水溪畔,土地肥沃,乃是台灣主要糧倉所在的彰南地區,但集集攔河堰興建後水源有限,而且有高鐵路線穿越通過,屬可能危及高鐵安全的地層下陷區。正在內政部進行此案土地徵收的審議,彰化縣政府所提「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根本看不出正面效益與負面衝擊的完整評估,僅會報喜不報憂。至於為何非徵收使用此一優良農地不可的必要性,更是完全付諸闕如!固然每件開發案使用農地面積或許不大,占整體農地比例甚微,但積少成多,過去台糖減損5萬公頃土地,不就是如此一點一滴地流失而成的。

選舉熱季又到,馬政府要擺脫言行不一的污名,是否就從預計引進橡膠業卻設在台灣濁水溪北岸糧倉的「彰南產業園區」做起,駁回它的報編申請,但同時責成經濟部,積極輔導預定進駐的橡膠業者,改往閒置逾10年的彰濱工業區或其他閒置工業區,如此可以一舉兩得,裡外兼顧。我們寧可經濟部給予業者更多的土地價格優惠,協助他們進駐彰濱工業區,也不願見到再徵收破壞另一塊優良農地並污染周邊農地或進一步危及高鐵的安全。馬政府願意如此做,我一定第一個給他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