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0日
摘錄自2014年9月8日中央社巴黎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法國禁止直接丟棄廢棄食用油,並規定從收集到回收整個過程,製造者在每一步驟都必須能提出書面證明,以便需要時追蹤油的流向,而不是交給回收業者就沒事。
也就是說,商家或食品製造公司有責任處理好自己的廢油,並且不是把廢油交給回收業者就好,還必須能向行政單位提出廢油處理方式妥善的證明,並確認回收業者有許可證。製造出廢油的業者若沒能妥善處理廢油,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7萬5000歐元(約新台幣300萬元)罰金。
法國有多家專營廢油處理的公司,都強調能為客戶提供符合法規的證明。例如,Oleovia公司的做法是把每桶收集來的廢油編上1個可供追蹤的號碼,清單上註明收取廢油的時間、地點、數量、編號、容量,以及收油單位的聯絡方式。另外,當客戶要求,回收公司還可提供廢棄物追蹤清單,證明廢油處理方式及最終流向。回收後的油,經過濾處理後,會用來製成生質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