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和電)改變當地海岸地形、排放溫排水惹議,2013年環署審查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時,要求和電提出因應對策。15日上午進行第二次審查,和電提不出具體對策,卻逐項反對委員建議,如抽引和平溪、自然冷卻或溫差發電等。讓小組相當不滿,認為和電本該自提方案接受審核,現在委員們幫忙想卻又被打槍,根本是反過來。
為避免和電再拖延下去,小組決議要求和電在2個月內交出改善溫排水目標跟期程,並修正監測計畫,確認監測辦法、監測位置與環調報告一致。小組認為,和電用什麼方式改善溫排水根本不是小組該關心的,他們只管有沒有改善,希望早日展開因應對策。
和平火力發電廠位於花蓮縣和平村和平工業區,由於2011年在環署查核環評承諾時,遭督察總隊發現海岸線外移,造成導流堤內縮,與原環評書中所述設置延伸出海岸線40公尺的狀況不同,因此依規定要求其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但因此案在1990年代通過環評,當時環評法才剛起步,在經驗不足的狀況下,不少背景資料現在檢視起來並不具公信力。
2012年起,和電4次提出的報告書資料都遭批不完整、監測計畫與方法相當混亂,一再遭要求補件;因此在2013年12月,專案小組要求和電提出因應對策的同時,也重新建立了一套可信的檢測標準。
但不管是2014年8月的第一次審查或是今次,和電皆未提出具體因應對策,反而一再重申一切符合環評範圍,是大會誤解「不良影響」的定義、或一一打槍環委提議,讓小組相當不滿。宜蘭縣環保局也批說,若建議方案都不可取,和電自己又無方案,那不如降載,並建議環署應開始進行行政處分。
不提供即時監測、測站數量不合比例 宜縣大表不滿
宜蘭縣環保局局長陳豋欽更指出,他們要求和電將監測數據與宜蘭縣府連線,和電1年來卻以「已經與花蓮縣連線」為由拒絕,讓宜蘭縣感到相當不公平。
環署督察總隊表示,和電也同樣以此理由回應。督察總隊建議,不只要跟宜蘭縣連線,更應將即時監測放在電廠官網,供大眾檢視。對此,和電表達擔憂,若一時網路有問題,無即時資訊,會遭宜縣環保局檢控違反環評規定。但小組不接受此說法,更質疑為何與花蓮縣連線就沒事?
此外,陳豋欽表示,宜蘭在和平電廠、和平港案都吃盡苦頭,但和電在宜花兩縣區域的監測站數量卻不符比例,他們難以接受,要求環署盡快展開行政處分。
除了縣府表達不滿,去年8月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漁民也曾指控花蓮秀林鄉和平火力電廠海拋淤泥、排放溫水,毀壞生態,導致漁獲量大減,但回饋金分配與賠償卻讓他們不能接受,因此動員包圍和電。當時甫卸任的環保署署長沈世宏也身現其中,表示「沒有違法不代表沒有實質損害」,認為和電應重新納入南方澳等海域進行環境及生態評估。
電廠未影響海岸環境? 環委拿空拍照證明
前次會議,和電仍大篇幅說明沒有影響環境、是委員與環保署誤會。面對委員建議評估抽引和平溪、自然冷卻或溫差發電等方式評估降溫,在此次簡報中,和電以抽吸和平溪恐河川局不同意、自然冷卻會受天災等影響無法穩定混合、溫差發電國內技術未成熟,能源局暫未同意等理由一一拒絕,甚至委員建議參考的永安天然氣廠降溫方案,也說不適用。成大水工試驗所副所長高瑞棋怒批和電是「頑劣的學生」,直言要「死當」。
高瑞棋出示紀錄片導演齊柏林1997年與近期空拍照,對照和電建廠前後海岸線的改變,認為證據非常明顯,如果和電堅持未影響環境,就應拿出足以說服委員的學理分析。
而和電認為唯一可行的方式,只有引溪水漫淹混合降溫。
不再幫出主意! 環委要和電限期提出因應對策
不過環委討論後達成共識,認為根本不用管和電要用什麼方式解決溫排水,也不需再幫廠商想對策還遭反擊,讓其繼續拖延執行。重點應是訂出溫排水減輕目標及期程,並展開具體執行,屆時「做不出來是你的事情」,和電得自行面對未來監督及罰則。
因此小組決議,要求開發單位2個月內,提出溫排水減輕目標及期程,與環境監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