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販賣野鳥 基市動保所首度開罰6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違法販賣野鳥 基市動保所首度開罰6萬

2015年11月09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6日蘋果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基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多次接獲檢舉,有男子在路邊販賣野鳥案件,惟動保所人員前往取締時,均不見攤販縱影,上月底,終於逮個正著!

王姓男子,上月29日中午,在長庚醫院旁麥金路擺攤,動保所趕往查緝,查扣珠頸斑鳩、八哥、樹鵲、白頭翁等,共計30隻野鳥,王男坦承是看準民眾放生作善事心態,販賣鳥類圖利的。

動保所表示,此案係基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首件處罰案,雖然這些鳥類並非保育類野生動物,王男也出具從台北市萬華鳥店購入的證明,但依規定,販售一般野生動物,除需有合法來源證明外,仍必須向當地動物保護防疫所申請核准,動保所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第1項,對王男開罰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