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六4月30日,由台灣運動休閒產業發展協會、
主辦單位在當初報名時欺騙跑友;
但事實上,北市體育局從頭到尾沒有答應核准他的活動,陽管處也是維持一貫立場的禁止國家公園範圍內進行非柏油道路的路跑競賽。在最近路權問題爆出後,主辦單位除了強硬嗆聲主管機關之外甚至拖時間、隱匿資訊,不公開讓跑友們退費的管道,強迫跑友們去一起去違法硬闖,挑戰公權力。
倘若到時硬闖,以台灣目前的情勢看來又是變成民粹我最大的情況,除了出動警察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 在旁邊看著,當人型立牌,好像也沒別的方式可以阻擋這樣的行為....。而最悲哀的莫過於我們的法律,對於這樣的行為頂多小額罰款,這對一場約1000多名跑友報名,進帳約三四百萬的活動來說,如同虛設!
為什麼不該在國家公園辦越野競賽
陽明山國家公園假日遊客、健行民眾多,此賽事所經之七星山登山步道以及周邊步道路幅本就偏窄,在越野競賽時勢必影響其他人的權益以及造成安全上的疑慮。速度快,造成其他使用步道者心中壓力;甚至有碰撞、滑倒的危險。
就生態保育而言,國家公園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定義國家公園成立目的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以及史蹟,並提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故能夠成為國家公園之地區,均有其生態或人文史蹟上獨特且值得保存、認識之處。除了保育與學術研究之外,國家公園在不違反保育目標下,另外兩大目標即為提供國民環境教育及景觀遊憩活動場所。
今若不需提出申請即可強硬辦理成功。各種越野賽事,也將出現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因為離台北市最近,想賺錢的單位絕對不會放過,看看我們大台北週邊一年舉辦多少場路跑……
跑在步道上將影響其他遊客/民眾的權益,不跑步道,人類踩踏過的地方也一樣得承受一定程度的傷害;被踩死的生命、扯斷的樹枝以及隨手丟棄的垃圾。
主辦、協辦單位只顧著挑戰國家公園的法規,卻沒有去重視他人的使用權利以及更重要的生態遭打擾後的復原,現行的法規也沒有提交保證金的規範,如此配套措施不足的情況下,可說是辦完賽事拍拍屁股就走人。再搭配協辦單位對於金錢計較的態度,實在無法接受如此的硬闖行為。
本人從事路跑運動多年,深知倘若這樣的行為一開先例,未來別說是陽明山了,我們的國家公園管理也都將出現問題,國家公園的維護以及環境保育將面臨嚴重的挑戰。人類已經踐踏許多地方了,盼大家為我們台灣的國家公園發聲!
截至文章完成前,市府體育局只同意協助主辦單位與陽管處協商此事,且完全尊重陽管處的意見,陽管處堅持反對在七星山等只適合步行的步道中舉辦越野競賽而未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