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認可 多未申報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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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認可 多未申報

2016年05月25日
摘錄自2016年5月24日中國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施行高屏空氣污染總量管制,6月29日是排放總量申報期限,但高市環保局表示,目前僅115家業者完成登錄,仍有包括中油、台塑等350多家列管對象未完成申報,呼籲業者加速作業,否則將由環保局從嚴逕予認可排放量。

去年6月30日,環保署公告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總量管制計畫,公私場所粒狀污染物排放量達10公噸、硫氧化物10公噸、氮氧化物5公噸、揮發性有機物5公噸以上均要在2018年6月29日前達成首期削減5%排放量目標。

環保局長蔡孟裕指出,全市符合列管標準業者約470餘家,依規定需自行挑選過去7年任1年空污排放總量,於今年6月29日前完成登錄,以此作為2年內污染削減基準,至今共115家完成申請,39家取得認可文件。

空噪科長鄭嵐表示,目前申請有164家、預審16家,仍有259家未申請,因登錄期限已倒數計時,呼籲業者加速作業,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登錄,將由環保局依業者過去7年申報紀錄逕行認可排放量。

他強調,環保局逕予認可排放總量,不見得採取最大數值,可能對業者較不利,但業者仍須於2年內以此基準完成5%減量,否則將裁處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更將面臨強制停工或停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