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一號機將重啟? 反核人士告經濟部長、原能會主委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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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一號機將重啟? 反核人士告經濟部長、原能會主委

2016年05月30日
本報2016年5月3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不滿經濟部與台電計畫重啟核一廠一號機,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台灣輻射走調團林瑞珠、台灣環保聯盟秘書長陳秉亨等人今(30日)到地檢署控告經濟部長李世光、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台電總經理朱文成以及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四人公共危險罪。

公民到地檢署控告經濟部長等四人 左起:環保聯盟秘書長陳秉亨、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台灣輻射走調團林瑞珠、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  攝影:陳文姿

公民到地檢署控告經濟部長等四人 左起:環保聯盟秘書長陳秉亨、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楊國禎、台灣輻射走調團林瑞珠、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方儉  攝影:陳文姿

意圖重啟核一廠一號機  公民控告蔡政府公共危險罪

方儉等人引用風傳媒5月27日的報導,指出台電主管與經濟部部長計畫重啟核一廠一號機,而原子能委員會主委接受台電申請,則是意圖縱放重啟程序,可能導致核災,對人民造成莫大的危險,因此於今日上午10點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台電總經理朱文成、經濟部長李世光、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等四人公共危險罪。

方儉引用刑法187-2條「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指出,核一廠一號機有嚴重的安全問題,迄今無法改善,意圖開啟,核災指日可待。

核一廠1號機自2014年12月10日停機檢修,至今已「停止運轉」17個月20天。方儉以車輛一年沒發動來說明核一廠一號機重啟的危險性,並解釋,所謂公共危險罪,就像是聲稱飛機上有炸彈一樣,即便是未遂犯、意圖犯,也要接受制裁。

方儉補充,核一廠一號機「停止運轉」超過17個月,已符合核子反應器管制法第24條:「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止運轉,未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持續達一年以上者,視同永久停止運轉」,應永久停止。

對於蔡英文政府才上任十幾天,就傳出重啟核一廠一號機的意圖,反核人士表示不滿。林瑞珠質疑,廢核是有階段性的,但李世光卻說,今天不廢核,2025年還沒到所以不用廢核,試問,現在不廢核,2025年如何達到非核? 她說,小英政府打著非核家園的旗幟獲得政權,但一上台就要啟動核一廠一號機,這是欺騙選票。

陳秉亨認為,政府應加強的是節電、再生能源,並引導用戶改變用電行為。太陽能總裝置容量至今已達1GW,以夏日尖峰用電發電量可達六~七成計算,足以抵得過核一廠一號機裝置容量636MW。

台電、能源局、原能會證實有重啟意圖

台電的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證實,台電希望能在6月重啟核一廠一號機,但目前還有兩個程序。在原能會方面,台電已於18日行文給原能會表示準備申請啟動,等原能會開會討論後,台電需再提出重啟申請的技術文件。另外,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曾決議,重啟核一廠一號機之前,原能會必須先向立院專案報告,而上屆立院並未將報告排入議程,因此本屆原能會須重新提出專案報告才能重啟核一廠一號機。

年初台電才表示不會缺電,現在又急著重啟核一廠,台電否認不缺電的說法,並說,會不會缺電是機率問題,備轉量小,限電機率就高。而能源局則表示,不缺電是在核一、二、三如期除役的前提下,目前尚未到除役時間,核電廠應持續發電。

核一廠重啟是否違反核子反應器管制法,本法的主管機關原能會予以否認。原能會解釋,核一廠一號機停止的原因是大修,無法啟用的原因在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於此期間,台電也有提出計畫展延,因此不算「停止運轉」,也不適用此條款。

對於核一廠一號機的安全問題,能源局回應,如果原能會檢查通過,就表示安全無虞,可以運轉。另外,因核一廠燃料池已滿,但乾式貯存廠無法建立,目前正在研議「分時運轉」,計畫讓核一廠僅存的發電時間盡量集中在夏日尖峰用電時間。

原能會表示,上屆立委並未排定報告時間。現在新立委上任,原能會正準備重新送出公文到立法院,目前無法確認報告時間。

告發狀 攝影:陳文姿

告發狀。資料來源:方儉;翻攝:陳文姿。

 

作者

陳文姿

理工科系畢業的打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