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大地環差案過關 取用湧泉仍須再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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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大地環差案過關 取用湧泉仍須再議

2016年06月23日
本報2016年6月23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花蓮理想渡假村環差案在23日獲環署環評專案小組建議有條件通過,然令人玩味的是,在水利署缺席的狀況下,小組無法釐清此案的湧泉使用究竟屬地面水或地下水,因此並未通過湧泉使用的部分。也就是說,將來業者在地下水充沛的基地上動工,若是挖到湧泉,便得回填或是重新送審。

理想大地在1998年通過環評之後,僅將其中6公頃開發為250房的渡假旅館,直到2014年才再度提出環差。原本打算將將剩下的上百公頃分三期進行開發,總計將建造640間villa、900間渡假旅館與216間集合旅館,其中用水取得與污水處理都引發疑慮,也因此在第二次審查中,小組要求新增湧泉取用的項目。

區內湧泉:由環評書擷取

當地地下水豐沛,擁有至少七座湧泉。圖片來源:取自業者報告書。

經過三次初審,其中甚至歷經花蓮縣長傅崑萁索賄不成反大肆指稱業者養地炒地的風波,一度受到社會關注。此次進入第四次初審,會議中不再反常出現大量電子媒體前來採訪。

業者提出將取消水上樂園、將污水處理設施從二處增為五處,與新增8公頃人工濕地與保育區,環評小組認為,這個變更其實有利於環境,若不通過反而讓業者必須照著原環說書進行,並非對環境有幫助。

但當地地下水資源豐沛,基地內至少有七處湧泉,對於業者提出將使用湧泉的計畫,之前的審查會議中,曾要求釐清用水取得相關事項。因此在第二次初審中,要求將新增湧泉取用一項合併進去討論。

業者面臨的是環評結論限制其「不得抽用地下水」,然取用湧泉方式,將影響如何認定其屬地下水或地面水。即便理想大地提出水利署證明,湧泉應屬地面水而非地下水,並試著為其中一個湧泉向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水利科申請水權,作為示範用,並且成功取得。但其申請的用途為「綠地澆灌」,日後恐須辦理變更,且花縣府代表也強調,這張過了,不等於其他六張就能通過。在經濟部水利署沒有到場的狀況下,小組認為無法對此做出決定,因此沒有同意使用湧泉。

湧泉使用部分未獲通過,表示業者只能回到原環說書計畫,設法取得花蓮溪水權。業者於會後表示,不認為捨湧泉用花蓮溪水對環境比較好,後續仍將依法為用水變更再提環差。

湧泉是此案爭議最大點,花縣府指出,當地周邊有許多養殖區,若業者動工影響水脈,就可能波及。環評委員游繁結指出,應避免破壞地下水脈,並釐清該區是否為土壤液化區。而當地地下水的水位高,環委劉希平也提醒要注意建築物是否可能發生滑動。小組認為,業者後續應該再具體提出如何積極保護地下水涵養能力。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