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0日
本報2016年7月20日,實習編輯陳怡心整理報導
台電公司於本月7日主動撤回核一廠延役申請案,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經由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證實,台電確實已撤回延役申請案,核一廠的延役案已不存在,確定一號機將於2018年12月如期除役。
台電曾申請大修 原擬延役核一廠?
根據風傳媒,由於核一1號機停止運轉已超過一年,根據《核子反應器管制法》第24條,指「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止運轉,未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持續達一年以上者,視同永久停止運轉」。
但黃國昌13日指出,台電為了不讓機組被視為停轉,從去(2015)年開始不斷發文向原能會申請大修或延期,事實上卻又看不出在修什麼,質疑台電是用公文製造大修假象。
林全:建議台電讓核一廠1號機提前除役
黃國昌強調,台電已撤回核一延役申請,行政院長林全也說重啟機率低,現在台電既然沒有任何東西要修,建議經濟部、台電慎重考慮讓核一1號機提前除役,「東西放在那也不是辦法。」
中央社報導,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表示,核一廠為可使用機器,故沒有放棄,並採申請延期、大修方式來維持機器狀態,不過是否提前除役仍然需要評估。台電核能專業總工程師林德福則表示,台電依經濟部指示,主動撤回核一廠延役案,不會再送。
除役後原地貯存核廢料?新北市府:不同意
據自由時報,核一廠除役計畫書指出,除役作業將長達25年,包含拆除或移出放射性污染設備、結構或物質,這些低階、高階核廢料會以新建貯存設施,或直接於核一廠園區內封置。
但由於市長朱立倫曾公開聲明,核一廠不能變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市府不同意境內新設任何核廢料貯存設施,未來將引發新一波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