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與11市簽訂污染物削減責任書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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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與11市簽訂污染物削減責任書

摘錄自9月1日河北日報河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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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環保總局與河北省簽訂了水污染物總量削減和二氧化硫總量削減兩項目標責任書。按要求,到2010年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目標控制在56.2萬噸,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9.9萬噸,削減率為15%;全省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15%,控制在127.1萬噸以內,其中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過48.1萬噸。河北省政府與11個市政府分別簽訂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把排放總量分攤到11個區市中。

責任書中還包括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2006年年底前,依法取締所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工業企業排污口,2007年年底前關閉所有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直接排污口。

另加大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和監管力度。並建立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完成主要河流跨省跨市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實行排汙許可証制度:依法按流域總量控制要求發放排汙許可証,把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排汙單位。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加大對鋼鐵、焦化、化工和水泥等行業的污染治理力度,確保二氧化硫穩定達標排放。